華西都市報訊(見習記者李姍姍)《成都市工傷預防試點管理暫行辦法》(下稱《辦法》)將於2015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兩年。12月3日,記者從成都市人社局網站瞭解到,成都市工傷預防試點工作將先行在武侯區、溫江區、邛崍市、金堂縣四個區(市)縣開展。
  據瞭解,《辦法》所稱工傷預防指通過實施宣傳、培訓等工傷預防試點項目,促進用人單位落實安全生產管理和職業病防治措施,增強職工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保護意識,從源頭上減少工傷事故和職業病,保障職工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提高工傷保險基金使用效率。
  《辦法》所稱工傷預防費指按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列支,用於實施工傷預防宣傳、培訓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工傷預防項目的費用。工傷預防費應當在確保工傷保險待遇支付和儲備金留存的前提下,按照上年度工傷保險基金徵繳收入的2%左右確定。具體使用比例由市人社行政部門會同市財政部門,根據試點地區上年度工傷保險基金徵繳收入和工傷預防試點工作需要確定。同時,工傷預防費納入工傷保險基金預算管理,工傷預防試點項目實行預算管理,嚴禁直接提取工傷預防費用。  (原標題:武侯區等成都4區縣下月起試點工傷預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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